| 本人是房东,委托果然有家(成都)住房租赁有限公司代理出租房子一套,位置是高新区中和新下街104号9栋1单元5楼8号(中和玉笙苑),按照合同本应2025年9月25日收第三季度租金6000元,现公司以住房租赁企业办理税务申报登记为由,迟迟不予支付本季度6000元租金,并且欠下4个月水费、电费、气费和物管费,大约700元左右。现与该租赁公司董事长交涉未果,并一再找不正当理由推迟,到今天10月30日为止。现投诉该公司,请协会予以协商!谢谢! |
2025-10-30 |
经查,被投诉人存在拖欠房东租金,导致承租人被房东驱离;未有正当理由恶意扣留租客押金、租金;收取租客租金超过3个月未按要求进行资金监管的违规行为。协会于10月发布风险提示后仍产生大量投诉。另,天府新区房产服务中心现已对其违规行为发布通报。 |
行业自律专委会决议对其实施如下惩戒措施:行业通报批评,取消评优资格,纳入行业自律黑名单,诚信分扣减至0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