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存在以下四个违规情况:一是买方2021年3月20日并不具备购房资格,中介方明明知道情况,不但不告诉买方,还让促成双方签订买卖合同,买方还隐瞒情况与卖方签订了购房资格承诺书。二是买方征信存在6次逾期情况,中介方初审后明明知道,而且也了解后期很难找到银行做贷款,也对买方隐瞒真实情况。三是中介方签订合同时口头许诺卖方5月份拿到首付,9月份拿到全款,卖方当时多次提出写在合同上,但中介方由于知道自己做不到,坚决不写在合同上,完全属于欺骗行为。四是卖方已先后三次配合前往大连银行、工商银行、光大银行进行面签,仍无法推进房屋进行交易,且中介方一再隐瞒无法进行贷款的真实原因,一直拖延时间,目前已造成卖方经济损失。 |
2021-07-08 |
经核实,买卖双方已于7月下旬完成房屋过户,买方在签订三方合同前,已签订了《购房资格承诺书》,另销售服务人员已进行相应补偿。 |
驳回投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