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名称 |
四川兴亿联行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 (中介机构) |
会员编号 |
10623 |
会员级别 |
会员单位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510100MA66Q9E09C |
负责人 |
张方刚 |
已登记从业人员数量 |
5 |
投诉电话 |
13281853323 |
诚信状态 |
达标 |
诚信分 |
70分 |
加盟信息 |
诺家 |
良好行为
不良行为
投诉信息
年度诚信记录
下级机构
从业人员
奖惩期间 |
奖惩决议 |
奖惩事由 |
2023-09-05 |
+10分 |
备案续期 |
奖惩期间 |
奖惩决议 |
奖惩事由 |
2022-12-15 |
-10分 |
备案到期 |
投诉内容 |
投诉时间 |
调查情况 |
协调结果 |
投诉房产中介兴亿联行,本人于3月17日通过他们公司购买一套房屋,已付房款186万…且在当天我们买卖双方一次性付完所有中介费用,但他们经纪公司未给我们开具中介费的发票或者收据!在付房款过程中,他们公司的经纪人怂恿我又购买另外一套房子,告知我之前购买的房子只要没过户找下一个买家来买了就可以了,于是于3月30号带我去看另外的大房子,经纪人的这种行为有没有违规?房子我看上了…于是商量卖家解约,卖家同意我们和平解约,但是中介公司却不退中介费,买房之前链家德佑等大的中介公司均告知我:只要买卖交易未完成,中途进行不下去,买卖双方和平解约,就全额退还中介费!但他们公司的解决办法是把我已购买的房子另外出售给他人,这种行为属不属于一房多卖?而且还要收取他人的中介费,一套房子收两次中介费…这里面中介公司经纪人的行为有没有严重违规?我目前的诉求,和平解约全额退回我所缴纳的中介费用! |
2021-05-10 |
经与双方了解,投诉人与被投诉人及出卖方签订了《房屋转让合约》,投诉人与出卖方均已向被投诉人足额缴纳了中介费用,现处于已网签待过户阶段。经核实,出卖人并非同时将该房屋出售给第三方,而是经过协商同意若有第三人买标的物,可以同意和平解约,投诉人也未提供证据表明存在有一房多卖的情形,故不认为被投诉人有相关严重违规行为。 |
因联系投诉人,投诉人未有相关材料支撑其主张,关于投诉人诉求全额退还已缴纳的中介费用问题以及是否继续履行三方已签订的合同问题,建议与投诉方及出卖人友好协商 |
年度 |
诚信状态 |
诚信分数 |
2022 |
预警 |
60 |
2023 |
达标 |
70 |
CD号 |
姓名 |
机构 |
行业评级 |
有效期 |
信息/评价 |
CD270010 |
何林 |
四川兴亿联行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 |
一星 |
2023-06-21 |
基础信息
我要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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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D260165 |
钟佩玲 |
四川兴亿联行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 |
一星 |
2023-06-29 |
基础信息
我要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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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D201464 |
梁波 |
四川兴亿联行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 |
一星 |
2022-07-25 |
基础信息
我要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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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D201452 |
李霞玉 |
四川兴亿联行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 |
一星 |
2022-07-25 |
基础信息
我要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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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D149139 |
张涛 |
四川兴亿联行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 |
一星 |
2023-09-26 |
基础信息
我要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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